Monday, November 9, 2009

爽!!!

今天我又迷上了小说—蠢蠢的守护神,啊,不是啦,是纯纯的守护神。时隔多年后再看会,感觉真好,只是看小说的速度减慢了(都是那个naughty的monkey害得,在那边吵个不停,让我不能专心看书)看小说的感觉很爽,看到感动的地方,有想哭的感觉 ; 看到生气的地方,又有想打人的感觉。总之,很爽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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